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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22 07:48:18 股吧网页版
国泰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清算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11-22

   国泰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日期:2017年11月22日

1重要提示及目录

1.1重要提示

国泰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2291号《关于准予

国泰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注册的批复》注册,由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向社会公开募集,《国泰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于2017年3月8日正式生效。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市场环境变化,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国泰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提议终止《基金合同》。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终止国泰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表决起止时间为自2017年9月12日起至2017年10月16日17:00止,本次会议议案于2017年10月17日表决通过,自该日起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基金管理人于2017年10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基金管理人网站刊登了《国泰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依据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本基金从2017年10月18日起进入清算期。

本基金清算期为2017年10月18日至2017年10月23日。由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于2017年10月18日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1.2目录

1重要提示及目录2

1.1重要提示2

1.2目录3

2基金概况4

2.1基金基本情况4

2.2基金产品说明4

2.3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4

3基金最后运作日财务会计报告(经审计)5

3.1资产负债表5

3.2利润表6

3.3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7

4清盘事项说明7

4.1基金基本情况7

4.2清算原因8

4.3清算起始日8

4.4清算报表编制基础8

5清算情况9

5.1清算费用9

5.2资产处置情况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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