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11-08
浙商惠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18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浙商惠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浙商惠裕纯债
基金代码 003549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 年 11 月 7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其配套法规、 《 浙商惠裕纯债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 浙商惠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
募说明书》
28 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注册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964 号
基金募集期间
自 2016 年 11 月 3 日
至 2016 年 11 月 3 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16 年 11 月 04 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553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00067306.60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人民币元) 0.00
募集份额(单位:份)
有效认购份额 200067306.60
利息结转的份额 0.00
合计 200067306.60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
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
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3756.94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0019%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是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2016 年 11 月 7 日
注: 1、本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
间为 0 至 10 万份(含),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区间为 0。
2、按照有关规定,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不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开始办理,届时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
实际运作情况决定并在开始办理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
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zsfund.com) 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话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
067-9908)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
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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