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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07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德邦现金宝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6-11-07

德邦现金宝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管理人: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售主协调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

重要提示

1、德邦现金宝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发售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260号文准予募集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

3、本基金的管理人为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份额登记机构为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4、本基金设A类、B类和E类三类基金份额,A类和B类为场外基金份额,通过

场外认购方式发售;E类为场内基金份额,通过场内认购方式发售。其中,场内

认购方式为网上现金认购。

5、客户可通过场外认购和场内认购两种方式认购本基金。

本基金场外认购方式为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及各场外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网上现金认购方式为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场内销售机构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上系统以现金进行的认购。

6、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7、本基金募集期限自2016年11月14日至2016年11月18日。场外认购的发

售日期为2016年11月14日至2016年11月18日;网上现金认购的发售日期为

2016年11月16日至2016年11月18日。如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网上现金认购时

间做出调整,我司将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募集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本基金的募集期限并及时公告。

8、投资者通过场外认购本基金,需开立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开放式基金账户。投资者通过场内认购本基金,需具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设的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9、本基金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初始面值发售,认购价格为每

份基金份额人民币1.00元。

10、场外认购采用“金额认购、份额确认”方式,场外首次认购和追加认购A类

基金份额最低金额均为人民币0.01元,首次认购B类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人

民币5,000,000元,追加认购B类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100元,如各基金销售

机构另有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基金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认购一经确认不得撤销,基金管理人不对募集期间的单个投资者的累计场外认购金额进行限制。

11、网上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单一账户每笔认购份额需为1,000份或其整

数倍,最高不得超过99,999,000份。投资者应以上海证券账户认购,可以多次

认购,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得撤销,监管机构或交易所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2、投资者网上现金认购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时,需按场内销售机构的规定,备

足认购资金,办理认购手续。网上现金认购申请提交后,投资者可以在当日交易时间内撤销指定的认购申请。

13、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否则,由此产生的投资人任何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14、投资人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15、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2016年11月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德邦现金宝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

(www.dbfund.com.cn)。

16、对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区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21-

7788(免长途话费)或021-36034888和销售机构销售网点的咨询电话垂询购买

事宜。

17、本基金募集期间,除本公告所列示的销售机构外,如增加销售机构,本公司将另行公告。各销售机构可能增加部分基金销售网点,具体销售网点名单及开户认购事项详见各销售机构有关公告或拨打各销售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具体规定以各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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