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1-30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银华添泽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期延长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银华添泽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银华添泽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以及2018年11月9日发布的《银华添泽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及暂停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银华添泽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003497)已于2018年11月13日进入开放期,为满足投资人的投资需求,现将本基金的开放期截止日由2018年11月30日(含该日)延长至2018年12月10日(含该日)。”
重要提示:
1、投资者可以在2018年11月13日(含)至2018年12月10日(含)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公司网站上刊登的《招募说明书》,亦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yhfund.com.cn)查询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783333)垂询相关事宜。
2、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
3、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 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T 2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申购不成立或无效,投资人已缴付的申购款项本金将退回投资人账户。
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购申请。申购申请的成功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购申请及申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否则,由此产生的投资人任何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4、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受理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在当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后不得撤销;
(4)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基金管理人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持有份额登记日期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5)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交付款项后,申购申请方为有效。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
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5、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包括该日)至基金合同生效
日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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