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1-28
南方多元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南方多元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南方多元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为2018年10月
26日。大会表决投票时间自2018年10月26日起至2018年11月26日17:00止(投票表决时间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2018年11月27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本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
经统计,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持基金份额共计10,000,000.00份,占权益登记日本基金基金总份额10,000,000.00份的100%,达到法定开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南方多元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了《关于南方多元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并由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为:10,000,000.00份基金份额同意,0份基金份额反对,0份基金份额弃权。同意本次大会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持有人及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南方多元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持有人大会的公证费、律师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二、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会议决议生效日为2018年11月27日。基金管理人将于表决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本次会议通过的表决事项为本公司于2018年
10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本公司网站
(http://www.nffund.com)刊登的《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南方多元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之附件《关于南方多元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
三、持有人大会决议相关事项的实施情况
1、关于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修订情况
根据《关于南方多元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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