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加银鑫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8年第1号)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06-14
民生加银鑫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8年第1号)
民生加银鑫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8年第1号
基金管理人: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八年六月
民生加银鑫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8年第1号)
重要提示
民生加银鑫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2016年5月26日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141号文注册,基金合同于2016年10月31日生效。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发布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
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对已经成立的开放式基金,原基金合同内容不符合该《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的,应当在《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施行之日起6个
月内修改基金合同并公告。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监管机构备案,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民生加银鑫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基金合同已于2018年3月23日起生效。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招募说明书;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
来表现。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
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
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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