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1-13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召开易方达中债7-10年期国开行债券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已于2016年1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http://www.efunds.com.cn)发布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召开易方达中债7-10年
期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为了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现发布关于召开易方达中债7-10年期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一、会议基本情况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6]2063号文注册募集的易方达中债7-10年期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
基金”)的基金合同已于2016年9月27日生效。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需求,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易方达中债7-10年期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调低本基金的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将本基金的管理费年费率由0.30%调低至0.25%、托管费率由0.10%调低至0.05%的相关议案。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17年1月11日起,至2017年2月10日17:00点止(以本次
大会公证机关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3、会议通讯表决票将在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拆封和/或统计。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持有人大会拟审议的事项为《关于易方达中债7-10年期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调低
管理费率、托管费率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议案》详见附件一。
三、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17年1月12日,于该日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易方达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四、投票方式
1、本次会议仅接受纸质投票,表决票样式见附件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剪报、复印或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efunds.com.cn)下载等方式获取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提供加盖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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