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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0-18 07:44:12 股吧网页版
关于融通沪港深智慧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通过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香港股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10-18

  关于融通沪港深智慧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通
过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香港股票的公告
融通沪港深智慧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6]1428 号文批准发起设立,基金管理人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
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融通沪港深智慧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
称“基金合同”)于 2016 年 11 月 8 日生效。
对于本基金而言,本基金原有投资香港股票的机制包括沪港股票互联互通机制(简称“沪港通”)。
根据 2016 年 11 月 25 日发布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联合公告》 ,
深港股票互联互通机制(以下简称“深港通”)下的股票交易自 2016 年 12 月 5 日开始。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 “未来若中国证监会允许内地投资者、基金通过内地其他证券交易所和香港
联合交易所建立的技术连接机制买卖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包括该机制未来任何替
代或修正机制的启动),且法律法规允许本基金通过前述机制买卖规定范围内的香港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
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可以直接投资相应范围内的香港上市股票,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综上,鉴于目前深港通下的股票交易已开通,考虑到本基金的长期发展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 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
本基金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增加通过深港通机制投资于香港股票。
我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中关于股票投资比例合计及投资范围的其他约定,进行
本基金的投资运营,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本基金通过深港通投资香港股票事项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变化,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
益特征,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投资者可拨打客户服务电话( 400-883-8088)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rtfund.com)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
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
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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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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