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7-11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修改《融通沪港深智慧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部分条款的公告
融通基金管理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旗下融通沪港深智慧生活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自2016年11月8日成立以来,平稳运作。根据《融通沪港深智慧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关于投资范围的规定,本基金可通过港股通机制参与港股投资,为充分揭示本基金港股投资的相关风险,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参与沪港通交易指引》和《通过港股通机制参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的公募基金注册审核指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基金合同》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相关约定,经与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融通基金管理公司对《基金合同》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合同》的修改内容
在《基金合同》第一部分前言的第三条后,增加如下内容并调整后续序号:
四、除与其他投资于内地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者结构、投资标的构成、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汇率风险、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等。具体风险揭示详见招募说明书。
五、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二、其他事项
1、基金合同的上述修订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根据
《基金合同》的约定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本次修订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2、本基金《基金合同》的修订自公告之日起生效。本基金管理人将于公告当日,将修订后的《基金合同》登载于公司网站,将在更新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对涉及上述修订的内容进行相应更新。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相关法律文件。
3、投资者可访问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rtfund.com)或拨打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3-8088(免长途话费)咨询相关情况。
4、本公告解释权归基金管理人。
三、风险揭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本基金管理人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敬请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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