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5-04
华泰柏瑞天添宝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摘要)
2018年第1号
华泰柏瑞天添宝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2016年8月15日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华泰柏瑞天添宝货币市场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838号)的注册,进行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16年9月22日正式生效。
自2017年4月6日至2017年5月5日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华泰柏瑞天添宝货币市场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的议案》,内容包括降低本基金的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
上述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自2017年5月8日起,由
原《基金合同》修订而成的《华泰柏瑞天添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原《基金合同》失效。
重要提示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管理人”或“本公司”)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在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其长期平均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债券型基金。
投资人购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并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基金。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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