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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06-20 10:07:07 股吧网页版
创金合信尊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06-20

创金合信尊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6月2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创金合信尊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创金合信尊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主代码 00319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6-16
基金管理人名称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创金合信尊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创金合信尊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等
申购起始日 2017-6-21
赎回起始日 2017-6-21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1)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
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
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2)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其
他特殊情况或根据业务需要,基金管理人可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
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
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投资者通过非直销销售机构首次申购本基金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0元(含申购
费,下同),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元;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首次申购的单笔
最低金额见相关公告。各销售机构对最低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需同时
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2)投资者可多次申购,但是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不得高于基金总份额的50%。
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3)投资者通过非直销销售机构和本管理人微信直销平台申购本基金,申购起点
及申购费率适用非直销销售机构和本管理人微信直销平台申购的相关规定。
3.2 申购费率
3.2.1 前端收费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备注
M<100万 0.8%
100≤M<300万 0.5%
300≤M<500万 0.3%
M≥500万
按笔固定收取
1000元/笔
注:(1)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
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2)在申购费按金额分档的情况下,如果投资者多次申购,申购费适用单笔申购金额
所对应的费率。
4.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1)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基金份额单笔赎回不得少
于0.01份。但某笔交易类业务(如赎回、基金转换、转托管等)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
基金份额余额少于0.01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2)基金管理人可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
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
告。
(3)投资者通过非直销销售机构和本管理人微信直销平台赎回本基金,赎回起点
及赎回费率适用非直销销售机构和本管理人微信直销平台申购的相关规定。
4.2 赎回费率
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N<180 (天)
0.10%
N≥180(天)
0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并
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调整后的申
购费率和赎回费率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2)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
金份额时收取。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
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基金投资人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
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投资者开展不同的费率优惠活动。
5.基金销售机构
5.1 直销机构
(1)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号A栋201 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15层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成立时间:2014年7月9日
传真:0755-82551924
联系人:文昭
客服电话:400-868-0666
网址:www.cjhxfund.com
6.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
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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