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8-06-14 07:43:03 股吧网页版
关于鹏华弘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06-14

  关于鹏华弘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
情形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鹏华弘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鹏华弘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鹏华弘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鹏华弘腾混合

基金主代码 A类:003140;C类:00314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年9月29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公告依据 露管理办法》、《鹏华弘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鹏华弘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截至2018年6月13日,本基金已连续55个工作日出现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据此,若《基金合同》生效后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上述情形,本基金将进入清算程序。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若《基金合同》发生终止情形,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本基金将不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投业务,并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

2、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3、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前,基金份......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