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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07-03 07:56:54 股吧网页版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长信纯债半年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和赎回业务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07-03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长信纯债半年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开放申购和赎回业务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长信纯债半年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长信纯债半年债券
基金主代码003126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年12月23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 《长信纯债半年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长信纯债半年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申购起始日2018年7月5日
赎回起始日2018年7月5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长信纯债半年债券A长信纯债半年债券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003126003127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是是
2日常申购业务的办理时间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对于每份基金份额,第一个运作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
(对认购份额而言)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起(即第一个运作期起始日),至基金合
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次6个月的当月开放期首个开放日的前一日(即第一个运作期到期日)止。开放期为首次办理申购业务当月及之后每月5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起不超过
5个工作日的期间。第二个运作期指第一个运作期到期当月开放期结束之日的次日起(即第二个运作期起
始日),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次12个月的当月开放期首个开放日的前一日(即第二
个运作期到期日)止。以此类推。
如果投资者在当期运作期到期当月的开放期内未申请赎回,则自该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该基金份额进入
下一个运作期。
投资者可在每月的开放期内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本基金本次开放期为2018年7月5日起至
2018年7月11日,本次开放期内本基金接受申购和赎回业务申请,根据本基金法律文件及相关业务规则,本次赎回业务仅针对开放期为2017年7月5日起至2017年7月11日、2018年1月5日起至2018年
1月11日申购所得的份额。
对于本次开放期申购所得的份额或本次未赎回的份额,运作期为申购确认日或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至
2019年1月4日,本基金本次开放期申购所得的份额或本次未赎回的份额可在2019年1月5日起不超过
5个工作日的开放期内可以提交赎回申请,具体开放时间以届时公告为准。如果投资者在当期运作期到期
当月的开放期内未申请赎回,则自该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该基金份额进入下一个运作期。
对于认购或非本次开放期申购所得的份额,第一个运作期为基金成立日或申购确认日起至6个月后的当月开放期首个开放日的前一日,以此类推,具体开放时间以届时公告为准。如果投资者在当期运作期到期当
月的开放期内未申请赎回,则自该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该基金份额进入下一个运作期。
基金管理人在申购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在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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