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0-10
关于鹏华兴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
情形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鹏华兴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鹏华兴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鹏华兴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鹏华兴盛混合
基金主代码 A类:003122;C类:00604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年8月25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名称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的存续”中“二、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截至2018年10月9日,本基金已连续58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的情形。据此,若《基金合同》生效后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上述情形,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入基金财产的清算程序并终止,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若《基金合同》发生终止情形,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本基金将不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投业务。
2、若《基金合同》终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清算期间,投资者将无法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基金财产将在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完毕清算程序后进行分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3、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
基金管理人网站:www.phfund.com
客服电话:400-6788-999(免长途话费)
4、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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