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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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诺德天禧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国证监会证监
许可[2016]1620 号文注册募集的诺德天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
金”)于 2016 年 8 月 15 日成立。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以下简称“《 基金法》” )、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和《 诺德天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 (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决
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关于终止诺德天禧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 2018 年 4 月 11 日起,至 2018 年 5 月
11 日 17: 00 止(投票表决时间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3、会议通讯表决票及授权委托书的寄达地点:
收件人: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 99 号震旦国际大楼 18 层
邮政编码: 200120
联系电话: 021-68604888
请在信封表面注明: “诺德天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表决专用”。
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0009 咨
询。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为《 关于终止诺德天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见附件一)。
上述议案的内容说明见《 关于终止诺德天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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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事项的说明》 (见附件四)。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 2018 年 4 月 11 日,即在 2018 年 4 月 11 日下午
交易时间结束后,在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
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投票表决。
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1、本次会议表决票见附件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从相关报纸上剪裁、复印
表决票或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www.nuodefund.com)下载并打印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
件正反面复印件;
(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或经授权的业
务公章(以下合称“公章”),并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
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 3)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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