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9-01
平安大华鼎信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2018年第2期
(由平安大华鼎信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
基金管理人: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八年七月
重要提示
平安大华鼎信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6年6月13日证监许可[2016]1274号文注册。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6年7月21日正式生效。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平安大华鼎信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于2016年10月25日召开了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表决通过了《关于平安大华鼎信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及基金托管费率相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具体为:将本基金基金管理费率由0.65%调整为0.40%;将本基金基金托管费率由0.20%调整为0.10%。《平安大华鼎信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平安大华鼎信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其他涉及文件均做相应修订,修订后的基金合同于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根据基金合同及相关公告的规定,本基金的首个开放期自2018年1月23日起至2018年2月23日止,因在本自由开放期最后一日日终触发本基金的转型条件,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自2018年3月24日起正式转型为“平安大华鼎信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故本招募说明书中关于转换前定期开放运作的相关内容均不再适用。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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