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2-25
创金合信尊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7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 2017 年 01 月 11 日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 2016 年 6 月 13 日证监许可[2016]1275 号文注册募集。本基金的基
金合同于 2016 年 7 月 11 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
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做出实质
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长期来看,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
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
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基金特定的投资品种相关的特
定风险,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的市场风险,因基
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因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份额产
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运作风险以及不可抗力风险等。其中,基金特定
的投资品种相关的特定风险指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等非公开发行的债券品种因信息披露不
充分而可能发生的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等。本基金的一般风险及特有风险详见本招募说
明书的“风险揭示”部分。
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与债券,基金投资人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也有可能损失本金。投
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
同》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
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
营状况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7 年 1 月 11 日,
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未经审计)。
一、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
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华一路 115 号投行大厦 15 层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成立日期:2014 年 7 月 9 日
联系电话:0755-23838000
联系人:王晶晶
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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