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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5-08
关于鹏华兴锐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鹏华兴锐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鹏华兴锐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鹏华兴锐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鹏华兴锐定期开放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2914
契约型,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采用封
闭运作和开放运作交替循环的方式。本基金自基
金合同生效之日(含)起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
日次日(含)起6个月的期间封闭运作,不办理申
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本基金自封闭期
基金运作方式 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含)起进入开放期,每
个开放期原则上不少于五个工作日、不超过二十
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
公告为准。如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
无法按时开放或需依据基金合同暂停申购与赎回
业务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合理调整申购或赎回业
务的办理期间并予以公告。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年9月13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名称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
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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