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2-27
民生加银鑫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
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民生加银鑫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
将民生加银鑫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民生加银鑫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表决投票时间自2018年1月18日起,至2018年2月23日17:00结束。参加本次
大会表决的民生加银鑫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
所代表份额共计154,062.32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192,979.86份的79.83%,达到全部有效凭证所对应的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1/2以上(含
1/2),满足法定开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民生加银鑫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了《关于民生加银鑫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基金合同有关事
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大会议案”),并由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民生加银鑫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
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
了监督,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公证员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
证;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就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过程及结果发表了见证
意见。
表决结果为:154,062.32份基金份额同意,0份基金份额反对,0份基金份额
弃权。同意本次大会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大会的持有人所持基金份额总
数的100%,达到参加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基金份额总数的1/2以上
(含1/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运作管理办法》和《民生加银鑫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关于民生加银鑫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获得
通过。
经民生加银鑫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确认,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明细如下表所示:
项目 金额(单位:万元)
律师费 ......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