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3-29
融通通裕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原融通通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7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8年3月29日
1重要提示
融通通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本基金管理人”)2018年3月14日发布公告《融通通裕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18年2月6日在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www.rtfund.com)、《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发布了《关于融通通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根据《关于融通通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在申购/赎回选择期结束的次日,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执行基金的正式转型,《融通通裕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8年3月14日(含)起正式生效,《融通通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日起失效。
至本年度报告截止日2017年12月31日,融通通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生效中,所以
本年度报告仍以融通通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为主体进行编制,敬请投资者留意。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融通通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3月26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财务资料已经审计。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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