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2-18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华丰茂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第2次分红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鹏华丰茂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基金简称鹏华丰茂债券
基金主代码002868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年6月28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及《鹏华丰茂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鹏华丰茂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更新的约定
收益分配基准日2018年12月13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1.0446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26,959,146.84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0.25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本次分红为2018年第2次分红
注:1、根据合同规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2、因大额申购赎回等客观原因导致截至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或每10 份基金份额所分配金额等与本次分红相关事项不符的,本基金管理人可及时公告调整本次分红相关事项。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2018年12月20日
除息日2018年12月20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8年12月24日
分红对象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1、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将按2018年12月20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为基金份额;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于2018年12月21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18年12月24日起可以查询、赎回。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相关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1、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投资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等红利再投资费用。
注:1、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申购(包括转换转入)的本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而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包括转换转出)的本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不再符合基金分红条件的,本基金管理人可另行刊登相关公告决定是否予以分红或变更分红方案,并依法履行相关程序。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咨询办法
基金份额持有人欲了解本基金其它有关信息,可采取如下方法咨询:
1、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phfund.com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6788-999;0755-82353668
3、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本基金各销售机构的相关网点(详见本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及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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