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5-23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时保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本周期到期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博时保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博时保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本基金将依法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博时保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博时保丰保本
基金代码A类:002856,C类:002857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年6月6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担保人北京首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日2018年6月6日
公告依据 《博时保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博时保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
明书》等
二、基金合同终止事由
本基金为保本基金,保本周期为两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法律法规的规定、《博时保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的约定,如保本周期到期后,本基金未能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对基金的存续要求,则本基金将根据本基金合同的规定进入清算程序并终止。
根据2017年1月24日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避险策略基金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现有保本
基金在保本周期到期后若不能变更注册为避险策略基金,均需转型为其他类型基金或清盘。鉴于本基金不再符合保本基金的存续条件,在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前亦无法完成变更注册(变更为避险策略基金或其他类型基金)及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事项,因此,在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后,本基金将按照《关于避险策略基金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并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入清算程序并终止。
三、保本周期到期后的安排
(一)保本周期到期后的赎回安排
1、本基金以定期开放的方式运作,即在基金保本周期内采取封闭式运作(保本周期到期日除外),期间不开放申购及赎回。本基金保本周期为两年,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日为2018年6月6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在该日赎回或转换转出本基金基金份额,并适用保本条款。2018年6月6日未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将全部进入清算程序。
2、保本周期到期日的赎回费用
本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按基金份额持有期限递减,费率如下:
申购份额持有时间A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在同一开放期内申购后又赎回1.50%1.50%
认......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