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1-30
新华健康生活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2018年10月19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2018年11月30日
一、 基金简介
1、基本情况
新华健康生活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726号文件批准,由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起人,于2016年5月10日至6月13日向社会公开募集,首次募集资金总额351,569,656.22元,其中募集资金产生利息44,379.64元,并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瑞华验字[2016]01360039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2016年6月16日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基金合同正式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存续期不限定,本基金管理人为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新华健康生活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新华健康生活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权证、债券资产(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现金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95%,持有全部中小企业私募债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高于20%,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0-3%,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投资于健康生活主题产业的证券资产不低于本基金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0%+中国债券总指数收益率40%。
本基金从2018年10月12日起进入清算期,基金清算期自2018年10月12日起至2018年10月19日止,并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2、清算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新华健康生活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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