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8-05-07 07:24:37 股吧网页版
关于协助投资者购买实物黄金产品业务新增博时黄金ETF联接基金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05-07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协助投资者购买实物黄金产品业务 新增博时黄金ETF联接基金的公告

为进一步满足投资者的需求,丰富博时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博时黄金ETF联接基金”)的功能,自2018年5月7日起,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协助投资者购买实物黄金产品业务新增博时黄金ETF联接基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务说明

博时基金协助投资者购买实物黄金产品业务(以下简称“提取实物黄金业务”)是指本公司为给博时黄金ETF联接基金份额持有人使用博时黄金ETF联接基金份额赎回款为主要对价购买实物黄金产品提供的协助服务,博时基金向投资者和实物黄金供应商(以下简称“金商”)在博时网上商城上提供交易便利,以便投资者和金商达成交易。

二、适用基金

目前适用基金为博时黄金ETF联接基金的C类份额(基金代码:002611)。

三、业务办理时间

2018年5月7日起,每日全天均可办理提取实物黄金业务,本公司可根据业

务需要,调整业务办理时间。

四、适用投资者

目前适用于使用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支持代扣业务的银行卡或银行账户开立了本公司直销交易账户、且已开通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业务的个人投资者。

暂不支持使用第三方支付账户、以及不支持代扣业务的银行卡或银行账户开立的直销交易账户。本公司后续如有调整,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站及时查询相关信息。

五、业务限额

每个投资者于每自然日可提取实物黄金的限额为50克(含)。本公司后续如

有调整,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站及时查询相关信息。

六、业务费用

本公司暂不对提取实物黄金业务收取手续费,如有调整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七、业务规则

详见《博时基金协助投资者购买实物黄金产品业务规则》(见本公司网站)。

八、重要提示

金商作为实物黄金的销售机构,负责向提出提取实物黄金需求的投资者提供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黄金产品,并根据提取黄金产品的服务规则,负责相关黄金产品的包装、寄送/提货、购买保险、售后服务等事宜。涉及到质量、包装、配送、发票、回购、退/换货处理及退款事宜等与黄金实物产品相关的问题,由投资者与金商协商解决。

九、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申请使提取实物黄金业务前,应认真阅读有关网上直销交易协议、相关规则,了解网上直销的固有风险,投资者应慎重选择,并在使用......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