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4-27
工银瑞信瑞丰纯债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第二次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工银瑞信瑞丰纯债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工银瑞丰纯债半年定开债券
基金主代码002603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年4月22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基金相关法律文件等
申购起始日2017年5月2日
赎回起始日2017年5月2日
注:1、本基金为定期开放基金,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第二个封闭期为 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至该封闭期首日的6个月对日的前一日止,如该对日为非工作日或没有对应的日历日期,则封闭期至该对日的下一个工 作日的前一日止,即2016年10月29日至2017年5月1日。
2、本次开放期时间为2017年5月2日至2017年5月15日,开放期内本基金接
受申购、赎回申请。
3、自2017年5月16日起进入本基金的下一个封闭期,封闭期内本基金不接受
申购、赎回申请。
2日常申购、赎回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为开放期内的每个工作日,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 除外。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或者赎回。在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该开放期内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但若投资人在开放期最后一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之后提出申购、赎回的,视为无效申请。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1、申购时,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网点每笔申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10元(含申
购费);通过本基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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