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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04-26 08:04:47 股吧网页版
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富安达长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04-26

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富安达长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富安达长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2584;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6年5月11日成立。根据《富安达长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和《富安达长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本基金的保本周期为2年。

第一个保本周期自2016年5月11日起至2018年5月11日止。按照《富安达长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如保本周期到期后,本基金未能符合保本基金的存续条件,则本基金将按基金合同的约定,变更为‘富安达长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同时,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以及基金费率等相关内容也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作相应修改。上述变更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提前在临时公告或更新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予以说明。”

鉴于本基金第一个保本期到期后将不再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因此本基金将按照《富安达长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变更为非保本的混合型基金,即“富安达长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及招募说明书分别修订为《富安达长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富安达长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和《富安达长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调整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保留并适用《富安达长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关于变更后富安达长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名称、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比例、业绩比较基准、估值方法以及基金费率等条款的约定,并根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定,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对基金合同的其他条款进行了修订。

在2018年5月19日起,修订后的《富安达长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富安达长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同一日失效。富安达长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富安达长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一、投资者可访问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adfunds.com)查阅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全文。

此次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并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二、经本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本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对托管协议同步进行更新修订。投资者可访问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adfunds.com)查阅修订后的托管协议全文。

三、本基金管理人将据此在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时,对上述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四、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fadfunds.com)或客户服务热线(400-630-6999)咨询相关情况。

五、本公告的相关内容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由本基金管理人负责解释。

风险提示:

基金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公司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作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转型后,不再设置保本保障机制,投资策略亦有所变化,请投资者关注因基金转型而引起的风险收益特征变化。投资人在投资基金前,请务必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具体情况。

投资者申请使用网上交易业务前,应当认真阅读有关网上交易协议、先关规则,了解网上交易的固有风险,投资者应当慎重选择,并在使用时妥善保管好网上交易信息,特别是账号和密码。

特此公告

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富安达长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的修改说明

一、“第一部分 前言”

原表述:

一、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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