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7-06-24 09:00:37 股吧网页版
富安达长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06-24

富安达长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更新)【重要提示】

富安达长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6年3月

21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566号文注册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16年5月11日正式生效。

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管理人”或“本公司”)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本基金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恒定比例投资组合保险策略风险、保证风险、到期赎回风险、技术风险、道德风险、合规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等。

本基金是一只保本混合型基金,为符合条件的基金份额提供本金保障,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的品种。但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保本基金在极端情况下仍然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自主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并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亦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保本范围外的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至2017年5月11日,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截止至

2017年3月31日。本招募说明书所载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第一部分基金管理人

一、概况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68号中建大厦2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68号中建大厦29层

法定代表人:秦雁

成立时间:2011年4月27日

电话:(021)61870999-6203

联系人:吴定婷

注册资本:2.88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股权结构: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544号文批准设立。目前公司股东为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股份49%;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持有股份26%;南京市河西新城区国有资产经营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股份25%。注册资本为2.88亿元人民币。

公司设立了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指导基金资产的运作、确定基本的投资策略和投资组合的原则。

公司下设十个一级部门,分别是:投资管理部、研究发展部、市场营销部、产品创新部、信息技术部、基金事务部、综合管理部、人力资源部、计划财务部和监察稽核部。投资管理部在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的领导和风险控制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公司所管理基金的投资运作,实现基金资产的保值增值,确保投资管理目标和风险控制目标的实现。研究发展部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基金管理的实际需求,把握产品设计定位,开展策略研究、行业研究、上市公司研究和数量研究工作,为公司投资管理业务提供有效的研究支持平台。市场营销部:负责公司公募基金、专户等产品代销渠道的开拓与维护,营销协议的制定和实施,产品的发行和持续销售工作;负责公司机构客户的开发与维护,完成相应的目标任务;负责公司各种产品的营销策划及实施;负责公司品牌的建设,媒体关系管理等工作;负责公司官网网络营销和客服中心的运维工作,提升公司知名度和信誉度。产品创新部:根据公司发展战略,提供公司……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