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1-31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金鹰元祺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一、本次修改的基本情况
金鹰元祺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6]294 号和《 关于准予金鹰元祺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 批准
注册募集, 基金合同于 2016 年 4 月 6 日正式生效。
2017 年 9 月 16 日至 2017 年 10 月 9 日 12: 00,金鹰元祺保本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通讯方式召开,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金鹰元祺
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本周期到期转型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大会决议的
约定,金鹰元祺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届满后, 已于 2017 年
11 月 8 日起正式转型为金鹰元祺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
金”)。
根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 的要求,经与基金托管人交
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
定于 2018 年 1 月 31 日起修改金鹰元祺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
下简称《基金合同》) 及金鹰元祺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
称《托管协议》),具体修改内容请详见附件 1《 金鹰元祺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附件 2《 金鹰元祺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
协议修改对照表》。
二、重要提示
1. 本次修订属于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符合《基金合同》
的约定。《基金合同》修改后,基金的投资目标、风险收益特征不发生改变,对
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影响,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本公司将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
和招募说明书登载于公司网站。
3、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 www.gefund.com.cn 或客户服务电
话: 400-6135-888 了解详情。
三、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
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
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附件1: 《 金鹰元祺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附件2:《 金鹰元祺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 1 月 31 日
附件 1: 金鹰元祺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
章节 原文内容 修订后内容
第一部分 前
言
2、 订立本基金合同
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
国......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