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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05-28 12:00:00 股吧网页版
上银慧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6-05-28

  上银慧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5月2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上银慧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上银慧添利债券
基金主代码002486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年3月16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上银慧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
《上银慧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
相关规定
申购起始日2016年5月30日
赎回起始日2016年5月30日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及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的办理申购、赎
回的其他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
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新的业务发展或其他特殊情况,
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元。投资者通过基金
管理人直销中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元。
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
规定的除外。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申购费率为零。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最迟应
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2个工作日在至少一家指定报刊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
告。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
投资者每次赎回份额申请不得低于10份基金份额。
投资者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最低余额为10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
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上述余额的,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在赎回时需同时全部
赎回。
4.2赎回费率
持有期限(N)赎回费率
N<30日0.1%
N≥30日0
注:赎回费总额扣除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必要的手续费后余额计入基金财产,赎回费
计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最迟应
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2个工作日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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