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8-03-23 14:30:07 股吧网页版
鑫元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03-23

   编号:

鑫元汇利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管理人: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目录

一、 基金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原则和解释...... 4

二、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4

三、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核查...... 9

四、 基金财产保管......10

五、 指令的发送、确认和执行......13

六、 交易及清算交收安排...... 16

七、 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21

八、 基金收益分配......26

九、 信息披露......26

十、 托管费用......28

十一、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保管......29

十二、 基金有关文件和档案的保存......29

十三、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 30

十四、 禁止行为......32

十五、 基金托管协议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33

十六、 违约责任......34

十七、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方式......35

十八、 基金托管协议的效力和文本......35

十九、 其他事项......36

鑫元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管理人: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1200号2层217室

法定代表人:肖炎

成立时间: 2013年8月29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115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17亿元

组织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电话:20892000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高国富

成立日期:1992年10月19日

基金托管业务资格批准机关: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业务资格文号:证监基金字[2003]105号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