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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06 08:07:28 股吧网页版
汇添富盈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收益分配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11-06

汇添富盈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收益分配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汇添富盈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汇添富盈安保本混合

基金主代码002419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年4月19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汇添富盈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

收益分配基准日2017年10月30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份)1.070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元)138,134,974.07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0.21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本次分红为本基金2017年度第1次分红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2017年11月08日

除息日2017年11月08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7年11月10日

分红对象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保本周期内仅采取现金分红一种收益分配

方式。本基金尚处于保本周期,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

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注:“现金红利发放日”是指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17年11月10日划入销售机构

账户。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保本周期内,本基金仅采取现金分红一种收益分配方式。

3、本基金收益分配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本基金分红后,受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出现基金净值低于初始面值的风险。

4、咨询办法

(1)代销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农村商业银行、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融证券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五矿证券有限公司、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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