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7-12-22 07:49:31 股吧网页版
富兰克林国海恒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12-22

  富兰克林国海恒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富兰克林国海恒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基金简称 国富恒瑞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2361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 年 2 月 4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富兰克林国海恒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富兰克林国海恒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7 年 12 月 15 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 1.120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 149,220,702.51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本基金 2017 年度第一次分红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国富恒瑞债券 A 国富恒瑞债券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2361 002362
截止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 1.120 1.111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 140,884,975.82 8,335,726.69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基金份额) 0.360 0.331
注:(1)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
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2)由于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 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
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基金管理人可对各类别基金份额分别制定收益分配方案,本基金同一类别
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3)因大额申购赎回等客观原因导致截至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或每
10 份基金份额所分配金额等与本次分红相关事项不符的,本基金管理人可及时公告调整本次分红相关事
项。
(4)本次分红方案可根据权益登记日前本基金的可分配收益及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调整。分红金额如有
变化,本公司将在红利发放日公布分红金额调整公告,最终收益分配方案则以该公告为准,以确保本次分
红行为符合相关法规及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要求。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17 年 12 月 25 日
除息日 2017 年 12 月 25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7 年 12 月 26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所有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1.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将按 2017 年 12 月 25 日的基金份额净
值(NAV)转换为基金份额。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