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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01-22 17:35:30 股吧网页版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创金合信沪深3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创金合信中证5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增加代销机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6-01-22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创金合信
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创金合信中证 500 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增加代销机构的公告
出处:证券日报 | 发布时间: 2016-01-22 12:25
根据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天天基金”)、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花顺”)、上
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金所”)、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众禄基金”)签署的销售合作协议,天天基金、同花顺、陆金所、众禄基金自 2016 年
1 月 25 日起办理如下基金的销售业务:
编号 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
1 002310 创金合信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A
2 002315 创金合信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C
3 002311 创金合信中证 500 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A
4 002316 创金合信中证 500 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C
投资者可在天天基金、同花顺、陆金所、众禄基金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认购、申购、
赎回等业务。关于费率优惠活动,敬请投资者留意各代销机构的有关规定,本公司不再另
行公告。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详情:
(一) 天天基金客户服务电话: 400-1818-188
(二) 同花顺客户服务电话: 4008-773-772
(三) 陆金所客户服务电话: 400-866-6618
(四) 众禄基金客户服务电话: 4006-788-887
(五) 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400-868-0666
本公司网站: www.cjhxfund.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在投资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
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 年 1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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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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