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09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时安和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可能
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博时安和18个
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博时安和18个月定
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博时安和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博时安和18个月定开债
基金代码:A类:002266;C类:002267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年1月26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及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之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的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在开放期结束日次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
值低于2亿元,或者本基金开放期内单个开放日出现巨额赎回且基金管理人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如基金
管理人无法在20个工作日内支付上述未支付部分的赎回款项或基金管理人认为在变现过程中由于存在明
显损害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终止基金合同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第一个开放期自2017年7月27日至2017年8月9日止。若截止该开放期结束日次日(即
2017年8月10日)日终,本基金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上述情形,基金管理人可以终止《基金合同》
并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基金管理人仅在开放期内办理申购、赎回和转换等业务,在《基金合同》约定的开放期之外的日期不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和转换等业务,也不上市交易。根据基金管理人于2017年7月21日发布的《博时安和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本基金最近一个开放期为2017年7月27日至2017年8月9日,因此若本《基金合同》发生终止情形,开放期结束后本基金将不再开放申购、赎回和转换等业务。
2、若《基金合同》终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3、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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