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3-29
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金信新能源汽车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根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
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及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经
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监管机构备案,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
定对金信新能源汽车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进行修订。现将相关事宜
公告如下: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修改内容详见附件《金信新能源汽车灵活配置
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内容对照表》。本基金托管
协议涉及前述修改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 本次修订系根据 2017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的《流动性风险规定》而进行,且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
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一、 重要提示
1、 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上述修改内容自 2018 年 3 月
31 日起生效。
2、 本公司将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
议登载于公司网站。
本公告构成《 金信新能源汽车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招募说明书》的补充,基金管理人将在届时更新招募说明书时一并
更新以上内容。
二、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金信基金客服电话: 400-866-2866
金信基金网址: www.jxfunds.com.cn
三、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公司提醒投资者,
本公司旗下基金均以 1 元初始面值开展基金募集,在市场波动等因素
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
面值。投资人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
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附件:《金信新能源汽车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修改内容对照表》
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 3 月 29 日
附件: 金信新能源汽车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内容对照表
章节 《 基金合同》原文内容 《 基金合同》 修改后内容
第一部分 前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
同的目的、依据和
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
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
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 《基金法》 ” )、《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 《运作办法》 ” )、《证
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 《销售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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