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7-31
诺安景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8年第1期
基金管理人: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一)诺安景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为根据《诺安景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由诺安景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本周期到期后转型而来。自2017年12月16日起,本基金转型正式生效,并自该日起《诺安景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失效且《诺安景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时生效。
诺安景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5年11月10日证监许可【2015】2552号文的注册,进行募集。该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5年12月8日正式生效。该基金的第一个保本周期为两年,自2015年12月8日开始至2017年12月8日。由于不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根据《诺安景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该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并完成过渡后,正式转型为诺安景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经中国证监会备案,但中国证监会对诺安景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注册以其转型为本基金的备案,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三)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的《风险说明书》、基金产品风险等级划分方法及说明等,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投资人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申购基
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须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及本基金特有风险等。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预期风险与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高风险、中高收益的品种。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并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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