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7-17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鑫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
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广发鑫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广发鑫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广发鑫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广发鑫利混合
基金代码:002129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年11月18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 万元人民币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六十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截至2018年7月16日,本基金已连续5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万元。根据基金合同约定,若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万元的情形,本基金管理人将终止基金合同,并对本基金进行变现及清算
程序,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其他事项
1、若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将不再开放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2、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828(免长途费)或020-83936999,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