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5-11
光大保德信尊尚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2018年3月27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2018年5月11日
一、基本概况
光大保德信尊尚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15年10月13日证监许可【2015】2281号文准予募集注册,本基金于2015年12月8日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备案,自2015年12月8日起正式开始运作,存续期限不定。
根据《光大保德信尊尚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截至2018年3月20日日终,本基金已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
量不满200人,已触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终止事由,本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
金合同,并对本基金进行变现及清算程序,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特编制《光大保德信尊尚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以下简称“本清算报告”)。根据《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光大保德信尊尚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本基金于2018年3月21日起进入清算期,故本基金清算起始日为2018年3月21日。自2018年3月21日起,本基金进入基金财产清算期,基金最后运作日为2018年3月20日。
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组成本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事宜出具法律意见。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清算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基金托管人于2018年3月27日复核了本清算报告的财务数据内容,保证
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产品说明
基金名称 光大保德信尊尚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主代码 001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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