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7-16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兴业鑫天盈货币市场基金增加招商
银行招财盈为销售平台并开通T 0快速赎回业务的公告
为了满足投资者需求,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9年7月16日起新增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招财盈平台(以下简称“招商银行招财盈”)为本公司旗下兴业鑫天盈货币市场基金A类份额(简称:兴业鑫天盈货币A,代码:001925)的销售平台,并开通T 0快速赎回业务。业务办理的具体事宜请遵从招商银行招财盈销售平台的相关规定。
现具体公告如下:
一、快速赎回业务
快速赎回业务是指根据投资者与招商银行签署的快速取现用户服务相关协议约定, 由招商银行为投资者提供流动性支持的增值服务。投资者通过招商银行指定平台提交快速赎回申请,由招商银行实时向投资者银行账户垫付该笔快速赎回申请对应的金额。投资者同意本公司将垫付资金对应的投资者的货币基金份额及未结转收益快速过户至垫资银行账户并赎回,赎回款用于偿还垫资银行的垫付款项服务。
二、适用范围
本业务适用的基金范围为兴业鑫天盈货币市场基金A类份额(简称:兴业鑫天盈货币A,代码:001925),服务对象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招商银行的规定,在招商银行指定平台开立交易账户并投资兴业鑫天盈货币市场基金A类份额的个人投资者。如未来本公司和招商银行协商一致调整快速赎回业务的适用范围的,届时将由本公司或招商银行另行公告。
三、业务规则
1、投资者通过招商银行指定平台办理快速赎回业务的申请时间一般情况下为每个自然日的0:00-24:00。本公司与招商银行有权根据实际情况临时暂停或终止快速赎回业务,并由招商银行通过指定平台通知投资者,本公司届时不再另行发布公告。
2、投资者发起货币基金快速赎回业务申请,由垫资银行垫付投资者快速赎回份额对应的款项,相应基金份额在快速赎回申请所属自然日(含当日)的收益归垫资银行所有。
3、投资者发起货币基金快速赎回业务申请,单个账户单个自然日累计快速赎回限额为1万元(含),如有调整将另行公告。
4、快速赎回业务的具体业务规则以投资者与招商银行签署的服务协议约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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