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洪泰财富(青岛)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为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08-19
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洪泰财富(青岛)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为基金销售机构
的公告
根据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洪泰财富(青岛)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洪泰财富”)签署的基金销售协议,自 2019年 08 月 19 日起,本公司新增洪泰财富为基金销售机构。投资者可以通过其办理本公司基金的账户开户、申购、赎回、定投业务。
一、 适用基金
序号 基金名称 基金简称 基金代码
1 新沃通宝货币市场基金 A 新沃通宝 A 001916
2 新沃通宝货币市场基金 B 新沃通宝 B 002302
二、 定投业务提示
1、投资者在洪泰财富办理新沃通宝 A 定投业务,每期最低扣款金额为 100 元人民币(含定投申购费)。
2、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三、 费率优惠活动
1、费率优惠内容
自 2019 年 08 月 20 日起,投资者通过洪泰财富申购、定投本公司旗下基金,
申购、定投费率不设折扣限制,具体折扣费率以洪泰财富官方网站页面公示为准。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费率优惠期限内,如本公司新增通过洪泰财富官方网站页面销售的基金产品,则自该基金产品开放认购、申购当日起,将同时开通该基金上述费率优惠。
2、费率优惠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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