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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02-18 08:39:37 股吧网页版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平安鑫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02-18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平安鑫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通讯方式)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于2019年2月16日在《证券时报》及本公司网站(www.fund.pingan.com)发布了“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平安鑫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的公告”。为了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现发布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平安鑫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平安鑫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2019年3月5日起,至2019年3月17日17:00止(以本通知列明的公证机关指定的表决票收件人收到表决票的时间为准)

3、会议通讯表决票的寄达地点

收件人:深圳市深圳公证处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13号兴业银行大厦17楼1706/1708

联系人:丁青松

电话:0755-83024185/0755-83024187

邮政编码:518048

请在信封背面注明:“平安鑫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持有人会议审议事项为《关于平安鑫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修改基金合同表述相关事项的议案》(见附件一)

上述议案的说明请参见《平安鑫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修改基金合同表述的方案说明书》(附件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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