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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06-09 07:51:09 股吧网页版
关于德邦纯债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06-09

   关于德邦纯债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

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德邦纯债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德邦纯债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德邦纯债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德邦纯债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

基金交易代码:A类:001652;C类:001653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5年12月9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

资产规模”及“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之“二、《基金合

同》的终止事由”的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放期的最后一个开放日日终,如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则无须召开持有人大会,基金合同将于该日次日终止:

(1)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有效申购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金额扣除有效赎回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金额后的余额低于2亿元;

(2)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少于200人。”

本基金第一个开放期自2017年6月9日起至2017年6月15日止。若截止本开放期最后

一日(即2017年6月15日)日终,本基金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上述情形,本基金合

同将于该日次日终止并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基金管理人仅在特定的开放期内办理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在基金合同约定的开放期之外的日期不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根据基金管理人于2017年6月3日发布的《德邦纯债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公告》,本基金最近一个开放期为2017年6月9日至2017年6月15日,因此若本基金合同发生终止情形,开放期结束后本基金将不再开放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

2、若基金合同终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3、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

基金管理人网站:www.dbfund.com.cn

客服电话:40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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