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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06-09 14:19:14 股吧网页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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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6-09

  关于天弘中证移动互联网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天弘中证移动互联网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之日(指自然

日),若基金规模低于2亿元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审议决定即可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清算,并不得通过召开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5年6月30日,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之日为

2018年6月30日,由于该日为非交易日不进行基金估值,为保证估值公允以准

确计算基金规模,并充分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故顺延至2018年7月2日。

本基金可能在2018年7月2日日终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为充分保护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

特将本基金相关情况及风险提示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天弘中证移动互联网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简称:天弘中证移动互联网

基金代码:001560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发起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5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基金合同终止情形

《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规定:

“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之日(指自然日),若基金规模低于2亿元的,本基

金合同应当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决定即可按照本基金合

同约定的程序进行清算,并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

期限。”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5年6月30日,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之日为

2018年6月30日,由于该日为非交易日不进行基金估值,为保证估值公允以准

确计算基金规模,并充分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故顺延至2018年7月2日。

若截至2018年7月2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规模低于2亿元,故根据《基金合

同》约定将依法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

1、若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2、本基金已于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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