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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07-11 08:14:28 股吧网页版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天弘量化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07-11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天弘量化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已于2019年7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及天弘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thfund.com.cn)发布了《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天弘量
化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于2019年7月10日在上述媒介发布了《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天弘量化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为了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现发布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天弘量化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天弘中证全指房地产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自2015年6月29日起至2015年6月29日公开募集,募集结束后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备案手续。经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天弘中证全指房地产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5年6月30日生效。
  2018年1月16日天弘中证全指房地产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了《关于天弘中证全指房地产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上述决议生效。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天弘中证全指房地产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自2018年1月18日转型为天弘量化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天弘量化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天弘量化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19年7月22日起,至2019年8月8日17:00止(投票表决时间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3、会议通讯表决票的寄达地点:
  收件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号月坛大厦A座6层
  邮政编码:100045
  联系人:王煜慧
  联系电话:010-83571852
  请在信封表面注明:“天弘量化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天弘量化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见附件一)。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19年7月19日,即在2019年7月19日下午交易时间结束后,在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投票表决。  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1、本次会议表决票见附件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从相关报纸上剪裁、复印表决票或登录本基金管理
人网站(www.thfund.com.cn)下载并打印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或经授权的业务公章(以下合称“公章”),并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如有)或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并提供该授权代表的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或者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表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署表决票的其他证明文件,以及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和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个人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个人投资者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参照附件三)。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4)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持有人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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