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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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投瑞银新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增加 C 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国投瑞银
新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
定,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人的理财要求,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与基金托管人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
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于2019年5月8日起增加国投瑞银新增长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C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为
:007326),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增C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分为 A
类基金份额、C 类基金份额。在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分类实施后,本基金的原有基金
份额全部自动划归为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A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
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本基金新增加的 C 类基金份额
类别,在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
费。
本基金的两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基金代码,投资人申购时可以自主选择 A
类基金份额或 C 类基金份额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
1、申购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无申购费。
2、赎回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期(Y) 赎回费率
Y<7 日 1.50%
7 日≤Y<30 日 0.50%
30 日≤Y 0%
对 C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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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10%,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
一日C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0.10%年费率计提。
二、《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
本基金增加份额类别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的事项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基金合同》的约定,并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合同》的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章节 原文 修订后内容
第二部分
释义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
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
理委员会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
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
管理委员会
无 53、A 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者
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但不从本类别
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
份额
54、C 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者
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
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
金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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