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6-04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直销渠道开展赎回费率
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答谢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的信任与支持,向广大投资者提供更好的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对通过本公司直销渠道(含直销柜台、A加钱包app、网上直销交易系统、鹏华基金微信公众号等)赎回旗下部分基金的投资者开展赎回费率优惠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优惠活动时间
本次优惠活动自2019年6月4日起,结束时间将另行公告。
二、适用基金
基金代码基金名称
001453鹏华弘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三、优惠活动内容
1、优惠内容
在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渠道赎回鹏华弘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的,其赎回费率享受如下优惠:
持有年限(Y)原赎回费率优惠后赎回费率
Y〈7天1.5%1.5%
7?天≤Y〈30?天0.75%0.75%
30?天≤Y?〈3个月0.5%0.375%
3个月≤Y〈6个月0.5%0.25%
6个月≤Y每笔0元每笔0元
2、优惠说明:
(1)赎回费用在投资人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率按持有年限逐年递减,本基金优惠前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 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3个月但少于6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6个月的投资人,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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