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8-09-28 07:31:17 股吧网页版
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东方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09-28

  1
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东方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已于 2018 年
9 月 26 日在《 证券时报》 及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网站发布了《 关于以通
讯方式召开东方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
并于 2018 年 9 月 27 日在上述指定媒介发布了《 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东方稳定
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为了使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现发布关于召开本次会议的第二次提示性
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 东方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 (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 )的约定,东方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以下简称“东方稳定增利”或“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东方基金管
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经与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的
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 2018 年 10 月 13 日起,至 2018 年 10 月
29 日 17: 00 止(以本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公证机关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3、会议通讯表决票的寄达地点:
公证机关:北京市长安公证处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6 号首创大厦 7 层
收件人:林永梅
电话: 010-65543888-8014
邮政编码: 100027
2
请在信封表面注明: “东方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表决专用”
4、电话投票仅适用于个人投资者,电话投票按本公告规定的方式提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关于终止东方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详见附件一)。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 2018 年 10 月 12 日,即 2018 年
10 月 12 日下午交易时间结束后,在本基金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投票表决。
四、投票方式
(一) 书面纸质表决
1、本次会议纸质表决票见附件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从相关报纸上剪裁、
复印附件二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www.orient-fund.com)下载并打印表决
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
(包括居民第二代身份证及基金管理人认可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