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7-06-24 10:51:28 股吧网页版
长安鑫利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2017年第1次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06-24

  1
长安鑫利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2017 年第 1 次更新摘要
基金管理人: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
重要提示
本基金的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2015年4月22日证监许可[2015]688号文注册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
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
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
的个别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份额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 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风险承受能
力、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对是否投资本基金做出独立决策。
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风
险、 估值风险、 流动性风险、以及技术风险、大额申购、赎回、 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其他风
险。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
股票型基金,属于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投资品种。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应当认真
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
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
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
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注意基金投
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
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7年5月18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7
年3月31日。
3
一、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情况
名称: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虹口区丰镇路 806 号 3 幢 371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 1088 号 16 层
法定代表人: 万跃楠
设立日期: 2011 年 9 月 5 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 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1351 号
组织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2.7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 持续经营
联系人: 吴昱
联系电话: 021-20329999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29.63%
上海景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5.93%
上海恒嘉......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