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1-16
泰达宏利蓝筹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泰达宏利蓝筹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5年4月 7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570号文注册。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5年6月 3日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 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 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本招募说 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自主判断基金的投 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 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 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 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 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 和货币型基金。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8年12月3日,有关数据和净值表 现截止日为2018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录
第1部分 绪言 3
第2部分 释义 4
第3部分 基金管理人 8
第4部分 基金托管人 18
第5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21
第6部分 基金的募集 45
第7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46
第8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47
第9部分 基金的投资 58
第10部分基金的业绩 71
第11部分基金的财产 73
第12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 74
第13部分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79
第14部分基金费用与税收 81
第15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83
第16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84
第17部分风险揭示 90
第18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94
第19部分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96
第20部分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112
第21部分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130
第22部分其他应披露事项 131
第23部分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査阅方式 133
第24部分备査文件 134
第1部分绪言
《泰达宏利蓝筹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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