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1-03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广发安心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广发安心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截至2017年10月27日,广发安心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出现了连续60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应终止基金合同并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此事项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2017年11月2日,并于2017年11月3日起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全称:广发安心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广发安心回报混合
基金代码:001260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5年5月14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基金合同》、《广发安心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二、基金合同终止事由
《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的备案”第三条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六十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鉴于自《基金合同》生效后,截至2017年10月27日,本基金已出现连续60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
于5000 万元的情形,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管理人拟终止本基金合同并依法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三、终止《基金合同》技术可行性
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根据基金合同中有关基金财产清算的规定,将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已就财产清算的有关事项进行充分准备。清算报告将由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外部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并公告。
因此,终止《基金合同》不存在技术方面的障碍。
四、相关业务办理情况
自2017年11月3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终止办理申购、赎回、转换(转入和转出)以及定期定额
及不定额投资等业务,基金财产将在清算完毕后进行分配。
本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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